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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通告

一、办理时间


  申请时间:3月1日9:00—5日17:00。其中每天22:00至次日8:00为系统维护时间,免考申请功能关闭。


  现场确认:3月2日—5日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,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。


 


  二、办理流程


  (一)网上提交


 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,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(sdata.jseea.cn),点击全部考试项目,选择“2023年上半年社会自考免考”,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免考申请。


 


  (二)现场确认


  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,考生须按准考证归属地自考办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,主要有:


  1.身份证原件、准考证原件(或准考证号码)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。


  2.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,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,如军官证、士兵证、转业证、退伍证等。


  3.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(结业或肄业)证书原件、毕业(结业或肄业)成绩单(学籍卡)原件。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,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。


 


  (三)结果公布


  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登陆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,选择“2023年上半年社会自考免考”项目,查询免考审核结果。


 


  三、注意事项


  (一)由于免考审核时间跨度较长,为避免影响办理毕业,考生须在毕业前至少半年申请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。


  (二)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学考试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,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;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,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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